1.谁能通俗地讲一下什么是增值税?
简单的说,增值税就是对“增值”部分的收入征收的税。
以你的例子: 纺纱厂--织布厂--服装厂 织布厂从纺纱厂买原料,假设花100元,而纺纱厂的成本其实只有80,那么增值的这20就是纺纱长该交增值税的(不考虑其他因素);织布厂把布卖给服装厂,卖了140,那么织布厂又增值了40(140-100,因举例说明,所以暂时抛开其他成本,实际增值肯定小于40,因为织布厂还要自己发生成本的)。 这中间的发票关系: 纺纱厂开增值税发票给织布厂100元 织布厂收到纺纱厂100元发票,开140元发票给服装厂 因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所以织布厂实际只交40元增值那部分的税就行了 第2个问题,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 运输企业是不交增值税的,运输业属营业税范畴,但考虑到增值税纳税人在购货销货的时候经常要发生运输,而且这部分费用还不小,所以税法特别规定,凡是运输企业开出的正规的运输业发票(有一定条件),购货/销货企业可以按发票金额的7%抵扣增值税,所以才有了你这个问题。
不知道这么说你是否明白。 。
2.增值税有哪些内涵及分类?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令第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基础的。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 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基础知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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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主要涉及哪些行业? 答:根据《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行业包括: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采取挂靠经营方式的,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人? 答:车辆挂靠经营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如挂靠车辆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被挂靠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车辆所有人为纳税人。 3。
新疆什么时间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新疆将于2013年8月1日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 经确认的试点纳税人自8月1日起,提供应税服务接受国税机关管理,开具从主管国税机关领购的发票或到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9月1日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4。
新疆“营改增”政策与全国是否统一? 答:自2013年8月1日起,全国同步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规定,新疆无特殊政策。 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在哪儿能够进行查询或咨询?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或咨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 (一)可以至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或咨询,全区国税办税服务厅将设置 “咨询辅导区”,由专职人员负责解答税收疑难问题。 (二)可以通过登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或咨询。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址为: (三)可以通过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查询或咨询。 6。
听说增值税申报表比较复杂,“营改增”后在填写申报表时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向谁咨询? 答:“营改增”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如果遇到不懂问题可以向各地主管国税部门进行咨询、也可登陆新疆国税局网站或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查询。 7。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原在地税申报使用的是网上申报,实施“营改增”后在国税部门申报纳税有网上申报方式吗? 答:可以网上申报,申报前要先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申请手续,使用国税部门的网上申报系统。 8。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可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吗? 答:根据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只要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就可以扣除。
9。搬家公司属于此次“营改增”范围吗? 答:属于此次“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中现代服务业的物流辅助服务项目。
10。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服务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单位为员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按照规定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1。我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业务,能否自行选择不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规定? 答:不能。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原地税机关《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将停用,纳税人提供道路货物运输业务应开具国税机关增值税发票,纳税人不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导致无法正常开具发票,还影响纳税人生产经营。
12。新疆“营改增”纳税人2013年8月1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如何纳税? 答:新疆“营改增”纳税人2013年8月1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13。2013年8月1日起,铁路部门提供的铁路运输是否也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缴纳,本次“营改增”暂未将铁路运输纳入应税服务范围。
14。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15。纳税人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4.增值税常识中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 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二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 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 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销售额x征收率。
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 要分离出不含税的销售额,其计算方法:销售额=含锐销售额/(1 +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因销货退回或折 让而退还给购买者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 售额中扣减。 对进口的应税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 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二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算:对独立核算的电力企业集团、省(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时,采用在发电和供电环 节分别预征,由电力公司统一核算的办法。 发电厂的增值税定额 税率为每千千瓦时4元。
对发电厂预征税款的计算公式为:预征税款=厂供电量x定 额税率;对供电局预征税款的计算公式为:预征税款=销售额x征收 率;电力公司月末计算应纳、应补(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 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发、供电环 节预征增值税税额。 供电环节增值税征收率:山东、广东电力公司为2%,海南电 力公司为1%,其他电力公司为3%。
其他电力企业增值税应纳税 额的计算仍按增值税的统一规定执行。
5.增值税的相关知识
现在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属于流转税类。增值税的税收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是最大的一个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基本公式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纳销项税额
6.什么是增值税,它有哪些特点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新增的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增值税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的新增价值额或商品附加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
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 ①通过税额抵扣仅就增值额部分征税。纳税人的增值税额,是以本环节的销项税金抵扣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金计算得出的,这种税额抵扣便实现了增值税商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征税,因而克服了原产品税重复征税的现象。
②税负公平。 增值税的税率一般是其整体税负设计的。
一件商品的整体税负一旦由税率确定下来,无论流转环节如何变化,它始终保护一致。 ③道道征税。
增值税实行从生产到消费道道征税的原则,只要这一环节有增值,就征一道增值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作用。 ④中性。
所谓中性即国家税收政策应当尽量避免对生产和流通进行干预而造成的扭曲。增值税的对增值额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增值税的税率单一,对各行各业采取一致税负,因而不会对生产者的生产和决策造成影响。
⑤零税率。它可以实现彻底出口退税,有利于产品的无税出口,增加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